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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明确环境保护职责:环保不达标将一票否决

发布日期:2016-11-30

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各级党委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问责和“ 一票否决”制度。

 

——市政府、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对环境质量和各类生态系统、自然资源保护负责,保持环境质量稳定并逐步改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避免决策失误和施政不当导致生态环境损害。

 

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保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并公布实施。

 

制定并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建立健全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污染物减排等环境保护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负责统筹城乡及所辖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环境卫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种养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清洁能源生产使用,合理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

 

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行,严格环境准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或关闭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协调解决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制定园区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倡导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的生活生产方式,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导相关部门按政府预案分工制定部门预案;妥善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在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补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配置与环境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机构、人员和装备。

 

建立和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明确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并认真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定的环境监管职责。

 

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土小”企业整治、秸秆禁烧等方面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置本辖区内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执法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指导村(居)委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部分)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我市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下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

 

组织拟订环境保护规划以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受本级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对本级政府或同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

 

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依法取缔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制定并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协调、监督自然保护区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依法制定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协调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制定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布设环境监测点位,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与预报预警。

 

负责组织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导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并对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依法及时公开预警信息。

 

负责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系列创建工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档升级。

 

参与拟订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提出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方向、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稳妥推进全市排污权交易工作。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配合财政等部门规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或专项资金账户的运行、管理。

 

科学合理确定地方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紧紧围污染治理科技需求,健全环保技术供需对接机制,积极构环保产业及技术服务平台;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健全环保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运营,探索新兴环境服务模式。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与健康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

 

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和规范非政府生态环保公益组织发展。

 

受本级政府委托,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相关企业,组织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结果报请本级政府实施奖惩。

 

编制并发布环境状况公报,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重点污染企业名单以及违法企业名单等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向举报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推动我市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发展改革部门工作职责】

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相统一,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负责协调、落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监督评估。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

 

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全省资源环境相关领域的规划,组织开展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实施煤炭总量控制,综合协调经济与环境、资源发展政策,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依法组织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拓宽节能环保筹融资渠道。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负责本行政区域热电联产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区域集中供热;牵头组织开展过剩产能控制。

 

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审核意见。依法组织开展工业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办理工业技改项目核准、备案手续。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工作职责】

 

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

 

负责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计量等管理工作,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场所;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环境违法行为。

 

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源产生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处置。

 

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以及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基准研究,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中伤亡人员救助和相关疾病预防工作。

 

【教育部门工作职责】

 

积极鼓励中小学研发适合本校实际的环境教育教材,并将环境保护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环保活动,培育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学校的创建活动。

 

加强突发性应急事故处置。在突发环境事件和恶劣空气状态下,可能危及师生安全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职责】

 

负责建筑施工、拆迁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管。

 

组织实施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工艺改造,合理安排污水处理设施新增能力,合理布局建制镇和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制定管网建设及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负责新建成区的雨污分流设计及建设。负责各县市区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部实现达标并稳定运行。制定并实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负责各县市区节水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运输部门工作职责】

 

编制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加强节能环保的绿色交通建设,提高公交分担率。负责城市公交、出租车清洁能源更新改造,提高节能环保车辆比例。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公路污染治理,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公路粉状物料运输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防止扬尘污染。负责油罐车的油气回收工作。

 

负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和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污染环境。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商务部门工作职责】

 

坚持“环保优先”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严把外商投资的环境保护准入关口;推动流通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牵头组织成品油监管,组织制定油品升级政策,负责合格汽油、柴油的供应管理;组织督导县市区实施油库和加油站防渗工作。

 

负责一次性塑料制品流通领域的治理工作。

 

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牵头组织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水利部门工作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水资源规划。

 

负责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并提出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重要水功能区以外的其他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

 

依法对直接从河流、湖泊、地下进行取水的许可审批,对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查处。依法关闭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好水环境功能区划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负责饮用水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好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负责水利工程和水资源调度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工湿地建设及运行工作。

 

严把水资源总量控制红线;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单,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在常规水源利用的基础上,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绩考核,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加大农业节水力度,组织开展农业节水示范区创建活动。

 

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依据国家、省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河道沿线扬尘污染。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查处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组织开展渣土堆和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及时查处垃圾焚烧行为。负责完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规范企业运行。负责农村垃圾的综合处理。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机扫率。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推广工作。负责垃圾填埋场的防渗处理工作。推进本单位负责范围内老城区旧有市政雨污管网的城镇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

 

负责开展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落叶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行为的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烧烤的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的管理工作。负责流动摊点的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负责城区道路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管。负责建成区内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工作。加强城市道路粉状物料运输车辆监管,推动其实现全密闭和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负责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遵循“适用性、综合性、经济性、长效性、安全性”的技术原则,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治理技术,加快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进程。加强城市园林、绿地的建设与管理。

 

【金融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完善企业征信系统和社会诚信系统的环境保护信息,加强授信管理,依法严格管控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信贷。

 

实施绿色信贷,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支持企业污染治理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